任丘市阳光劳务有限公司招聘钻井工
一、招工条件: 1、身高1.68以上,视力裸视0.6以上(矫正视力1.0以上),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。 2、基本文化水平要求在高中以上,反应灵活。 3、年龄20~40岁之间,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,1寸彩色照片2张报到。 4、通过面试并且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到我公司指定地点报到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同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、体检合格证明报到,材料不齐者不予接收。 二、工资待遇: 1、公司分地区待遇不同: 河北、金坛及二连、吉林地区钻工月平均工资待遇应发不低于5400元(含保险),司钻月工资待遇不低于6900元(含保险)。 新疆地区钻工月平均工资待遇应发不低于5550元(含保险),司钻月平均工资待遇应发不低于7050元(含保险)。 青海地区钻工(含保险)5700元(含保险),司钻(含保险)7500元(含保险)。 以上地区根据个人表现每月奖金100--1000元左右。 2、伙食费按照各工作地区标准拨付食堂,免费食宿、提供行李。 3、由劳务公司为录用人员缴纳单位养老等社会保险。 4、新招收劳务工自报到之日起,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,上岗津贴,无奖金。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延长一个月,延长期满后依然不合格的退回劳务公司。(新招收的熟练工人经钻井队考核合格不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) 5、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的3倍工资执行。 三、休假待遇: 1、按照本人所在钻井队休假计划享受轮休,休假期间发放50%的基本工资。报销往返路费。 2、内蒙地区每年大约11月份冬季休息,次年3月份左右开工。 3、在钻井队冬休期间,发放基本生活费20元/天。冬休生活费发放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(生活费次年开工后随每月工资逐月发放) 四、其它说明: 我公司规定:对在钻井队技术操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务工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经过审批后转为市场化用工: 劳务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转为合同化待遇员工。 1、获得国家、集团公司技术能手称号的; 2、在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技能竞赛中获金、银、铜牌的。 3、在渤海钻探公司级技能竞赛中获金牌的劳务工,可转为市场化员工。 五、用工性质:劳务 联系电话:0317-270317818232801221 任丘市阳光劳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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